大家好,今天给各位分享2013年,候选人质疑他们的得分,并篡改了他们的分数。招生办公室宣布了审查结果,暴露了女孩的谎言。的一些知识,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,文章篇幅可能偏长,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,别忘了关注本站,现在就马上开始吧!
杨婷婷(化名)最初是福建一名2011年参加高考的高考生,她成绩一向很好,可在11年的高考中却发挥失常,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,尽管如此,其还是能上一些差不多的院校的。
可是杨婷婷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,在她的一再坚持下,父母和老师也对她进行了妥协,答应了她复读的请求。
于是杨婷婷又开始了一轮披星戴月的高三学习生涯,高三的压力不可谓不大,日复一日的背诵着知识点,复习着枯燥的数学试题。
一年后,终于迎来了又一次的机会,可是天不遂人愿,杨婷婷在高考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,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高考。
这种事情放在任何人身上,都是极其崩溃与难以接受的。
无奈之下,杨婷婷只能进行第三年的复习,三年高三的压力足以使一个成年人变得疯狂,更何况正值青春期还没有太大抗压能力的杨婷婷。
在查询2013年的高考成绩时,她一再坚持自己查询,不让父母在旁边看着,因为她知道,自己考试时候极其紧张,对于解题没有丝毫思路。
但是她参加了三年的高考,所有人对她的期待都是重点大学,她怎么做才能不让父母失望呢?
于是她将三百多分说成五百多分告诉父母,可纸终究包不住火,在报考大学时,杨婷婷不得不面对自己三百多分的成绩,可自尊心极强的杨婷婷,仍然不知悔改,选择用另一个谎言来掩饰这个谎言。
她告诉父母,自己五百多分的成绩不知道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变成了三百多分,杨婷婷不知道她这次谎言带来了严重的后果。
由于五百多分的谎言在父母那里已经深信不疑,所以父母打电话到考试院,指责考试院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。
考试院也忍无可忍,选择将杨婷婷的试卷调取给其父母查看,杨婷婷父母哑口无言,随之舆论也开始站在考试院这边开始攻击杨婷婷一家,一家人也被迫搬离了住处。
【以案释法】
杨婷婷的撒谎虽然掀起了轩然大波,但并没有实质的违反法律,我们可以借此来谈论一下高考中的法律问题。
之所以发生这种风波,是由于杨婷婷的父母过于相信自己的女儿,而忽略高考的严谨性,真实性,透明性。但尽管如此,我们国家还是保障考生的知情权,因此无论各个省市,都出台有高考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。
在高考考生排除发挥失常因素后,仍然觉得高考成绩有问题时,可以向本地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申请,然后由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,然后给考生一个核准后的结果。
高考是衡量学生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,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、公正、科学和准确,高考从考试内容到考试流程都实行了多项严谨的制度和措施。
我们国家严禁考试作弊的行为,甚至将其归于刑法的调整范围,在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中明确规定,在国家考试中,对于组织作弊,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,代替他人进行考试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。
除了考生的考试作弊,我们国家还严禁篡改、顶替考生的考试成绩。
在一些非常重要的考试中,还会出现一种现象,那就是我辛辛苦苦考上的大学,却为别人做了嫁衣,成全了别人。
在《刑法》修正案(十一)中对此种现象也有了规制,自2021年3月1日起,刑法增设了“冒名顶替罪”,用于惩罚那些采用非法方式,顶替他人的大学录取资格或者公务员录取资格的犯罪行为。其中规定:犯冒名顶替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